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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城实验小学春风分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9/27 21:30:38 作者:赵园园 浏览量:1330次

华城实验小学春风分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根据区教育工委坛教委字〔2021〕22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中层干部队伍管理的意见》,为全面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用人制度,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的学校中层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校内实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长:孙保华

副组长:庄素芳

员:张  辉、李菊华、叶  炳

、岗位设置

办公室:副主任1名;

教导处:副主任1名,干事1名;

政教处:大队辅导员1名

任范围

符合选任条件的常州市金坛华城实验小学春风分校在职教师。

任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站位,特别具有奉献精神、担当意识和事业责任心,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敬业,清正廉洁,实绩突出。

2.具有较高的专业业务水平,在课堂教学、德育工作、教育科研等方面是学校的骨干,具有相应的业务头衔和荣誉称号。

3.担任正职的,一般应具有副职两年及以上的经历;担任副职或干事的,应具有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优秀班主任等其他具有管理经验人员)两年及以上的经历。

4.初聘中层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2周岁。

办法

1.制订方案:

学校党组织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2.公开方案:

通过组织会议、网络等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华城实验小学春风分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及学校中层干部选任岗位设置职数。

3.自主报名:根据报名条件教师自主报名,领导小组进行组织审核,形成符合推荐条件的干部名册

4.民主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全体教职工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符合推荐条件的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2)个别谈话推荐。主要参加对象为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年级组等。

(3)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5.组织考察:

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2)主要缺点和不足;

(3)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

6.组织公示:对中层干部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职位管理

(一)学校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度。每届任期三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二)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职务:

1.年满50周岁的;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3.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4.长时间(半学期及以上)不能、不愿承担规定课务课时的;

5.由于身体原因,一年不能履行中层岗位职责的;

6.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职的。

(三)中层干部实行回避制度。具有下列情况的实行回避制度:

1.对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双方不得担任有相互隶属关系的中层职务,也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分管校级领导人的职务;

2.其中有一方担任学校正职领导,另一方不得在同一学校担任中层干部职务,或从事纪检监督、财务工作。

(四)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按规定完成额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任期内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校中层干部,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岗位津贴予以奖励。对免去中层干部职务的人员,岗位津贴发放至免职当月。

(五)学校定期选派学校中层干部参加各类培训。

金坛华城实验小学春风分校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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